新竹地區總工程費5% (費用計算 不含自行購買家具,家電及設備) 非新竹地區總工程費7%~10%,依個案距離評估 (費用計算 不含自行購買家具,家電及設備) 接案標準 新屋及5年內中古屋:新竹區最低接案限額150萬起 / 非新竹地區工程費限額180萬起 老屋翻新:以施作面積計算每坪10萬元起 / 新竹區最低接案金額300萬起 / 非新竹地區工程費限額500萬起